鄂尔多斯前法院院长开发房产 欠2.6亿被逼自杀
Lway / 2012-04-02 14:11:11 / 都市快报
     

      2.6亿民间借贷,372个债权人,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中富公司)的法人代表王福金,最终不堪重负在办公室厕所自杀身亡。中富公司,起于楼市疯狂,败于楼市调控萎靡,经历了过山车般的震荡。

      在进入房地产前,王福金曾担任鄂尔多斯中院经济庭庭长和东胜区法院院长,疯狂的民间集资,最终让他走上绝路。

      资金链断裂开发商自杀

      时间回到6个月前,2011年9月25日零时28分,王福金发出了一条200多字的短信:“乙政委,跟你通了话,我心里得到了安慰。谢谢你!我决定走向天国。我从来没有害人之心,这次我害了好多人,这并非我本意。我的好多同学朋友都跟我栽了。不知郝总能否收拾好残局?我走的事你先别通知郝总,你就电话告诉他说我得了脑溢血,让他快回来主持工作。尽量别让外人知道,以免发生恐慌。等他回来再处理,我已给他留信,在我办公桌抽屉里……”

      或许担心短信没发送成功,王福金重新发送了这条短信。

      约一个小时后,王福金的手机上收到了“乙政委”的回复,安慰他宽心。

      “乙政委”名叫乙舒平,是中富公司大股东郝小军身边的下属,就在他发出短信时,王福金已在办公室旁的厕所自杀身亡。

      2011年下半年,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陆续出台,银行紧缩银根。中富需要偿还的利息每月将近800万,鄂尔多斯的小额信贷等金融机构,纷纷从房地产领域撤出,鄂尔多斯的房地产商出现融资难。

      此前,中富公司开发的国电富兴园的住宅,已经卖出了大半,中富为此支付工程款以及相关的费用,几乎全部来自民间借贷。按照开发进度,尽快获得银行70%的住房按揭贷款,才能接续巨大的资金缺口。

      妻子安玉凤回忆说,出事前的王福金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找钱。

      疯狂楼市疯狂民间集资

      中富公司成立于2007年,出事前只有两名股东郝小军和王福金。王福金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持有公司30%的股权,大股东郝小军持有70%的股权。王福金2009年9月进入中富公司任法人代表。

      在安玉凤看来,郝小军看中的就是王福金在鄂尔多斯政商界的人脉关系,王福金曾担任鄂尔多斯中院经济庭庭长和东胜区法院院长,在企业、银行,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。

      2010年,鄂尔多斯的房地产非常火爆,楼房修建一开盘就被抢购一空。中富公司开发的国电富兴园楼盘,均价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。国电富兴园的住宅一度热销,人们彻夜排队,一房难求。

      在项目开发中,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国电公司)与中富公司签署过一个内部协议。国电公司帮助中富公司拿到土地,而中富公司则要为国电公司建设8套别墅和职工公寓,销售均价分别是2600元/平方米和2000元/平方米。这个远低于市场价格,甚至低于开发成本的价格,导致中富公司从一开始就面临资金压力。

      王福金只有不断地融资,确保工程继续施工。他不停通过高利息,从朋友和此前法院同事借钱,一度月息达到3分,100万的资金,月利息便是3万元。此时,王福金通过民间高额融资已超过一个亿。

      上千家庭成集资受害者

      那个时段,房地产开发的巨大利润由此产生,开发资金即使全部来自于民间借贷,在支付了高额的利息后,仍然有利可图。

      2009年时的鄂尔多斯,房地产项目犹如吸金平台,裹挟着社会资金源源不断积聚。2011年下半年,随着政策调控的重拳,中富公司资金链开始吃紧。

      郝小军,也就是王福金短信中屡次提到的“郝总”。在鄂尔多斯的政商界背景深厚,他是鄂尔多斯东兴煤炭运销公司、鼎崟煤炭运销公司、正鹏机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2008年,在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的热潮中,郝小军进入房地产领域,先后成立中富公司和泰兴公司。

      正是借助泰兴公司所搭建的融资平台,民间资本源源不断地汇集。泰兴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,这些资金总额,大约有1.8亿元,被郝小军支走和消费。王福金的高利息民间集资最终因无法偿还,他选择了自杀。

      3月7日,进驻中富公司的工作组与中富公司的众多债权人召开会议。中富公司372个债权人背后,由于层层的借贷关系,裹挟了上千个家庭的利益。现在泰兴公司的债权人,华旌名第、新泰园施工队的项目经理王金龙、于鑫,已被工人“软禁”,让他想办法尽快还钱。而他的唯一办法,就是盯住副总经理刘大虎,一来逼着他想办法,二来也防止刘大虎自杀,成为第二个王福金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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